【意定監護公證】
若往後老了無法自理生活、失智了或意識昏迷會是誰來照顧我呢?!會好好照顧我嗎?會亂花我的保險金與財產嗎?
老陳失智後,意識變得不清楚、無法言語連自己的親人都認不得了.....所以由兩個兒子輪流照顧他,但兩個兒子也有自己的家庭,久了對老陳的照顧漸漸疏遠,就把老陳送去照護中心,但照護中心費用實在太高,兩個兒子都快支撐不下去了~
老陳名下有一棟價值2800萬的房子,有天大兒子提出要去申請監護宣告,由監護人代理出售,把出售的錢拿來支付老陳的照護費用....
某天小兒子接到照護中心的電話,說照護費用遲繳了2個月,他便趕快與大哥聯繫,結果電話怎麼打都不通,去原住所也找不到人了,這時小兒子才發現原來大哥把錢都拿走了,只剩幾千塊在戶頭.....
面臨這個消息,小兒子瞬間崩潰,不但要單獨支付老陳的照護費用,現在還得撐起一個家的所有開銷......
遇到這樣的情況,相信不是老陳願意看見的。
其實社會上很長看見老人家被虐待或遭到不孝子孫對待的狀況,為了預防人老了,無法自主或失智時,也能夠好好替自己安排;所以現在有新制度,就是在我們都還有行為能力、意識清晰的情況下,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未來、往後自己的監護人,自己決定,替自己善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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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詹孟龍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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