滿愛花朵 盈愛芳香

成立於2014年元旦,感謝團員們瀏覽及分享,關注社會/社區/家庭等等大小事及關懷幫助弱勢族群,假如您也有福利支援資訊及福利宣導活動,歡迎您加入社團,本團長便審核您的分享內容是否符合『福利支援』。本團持續增加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的更多元化提供『輔具助、補助/禮金、獎助學金、免費/優惠/助貸款、長照2.0/婦幼、弱勢族群/原住民/新住民、醫療支援、救助天然災害支援、勞健保/法律常識、徵才/即時新聞/福利宣導、…』更多元福利支援,幫助他人也幫助自己。"

2026年7月9日 星期四

國民法官上路三周年特輯

【國民法官上路三周年特輯➌】
國民法官制度從 2023 年上路到今年已經實施滿 3 年了,今年 1 月開始又擴大適用案件的範圍,各位粉司都了解國民法官制度嗎?還是有點懂又不太懂呢?阿司的國民法官上路三周年特輯,第三篇趕快看起來ㄅ👀
⚖️如何產生國民法官
原則上只要年滿 23 歲的國民,並且在同一個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設籍 4 個月以上,就能夠成為國民法官。被抽選為國民法官前,總共會經歷 3 個階段:
📍階段一「備選國民法官」:
法院會估算隔年所需要的備選國民法官人數,並通知轄區地方政府,地方政府會從符合「年滿 23 歲的國民,並且在同一個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設籍 4 個月以上」的人中「隨機抽選」一定人數,製作成「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」提供給法院,由法院設置的「審核小組」進一步審查並排除不符法定資格的人後,製作「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」,法院會寄送通知給列入「複選名冊」中的備選國民法官,讓他們知道明年有機會被抽選為國民法官。
📍階段二「候選國民法官」:
當有適用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發生時,法院會從「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」中隨機抽選出本案的「候選國民法官」,並通知候選國民法官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。
📍階段三「國民法官」或「備位國民法官」:
選任期日當天,法院依照候選國民法官回覆的調查表結果,或由法院、檢察官、辯護人詢問到庭的候選國民法官後,如果發現有依法不能擔任國民法官,或依法可拒絕擔任國民法官並經表示不願擔任者,都會加以排除;此外,檢察官、辯護人也可以不附理由要求法院不選任特定的候選國民法官(各自最多 4 人)。凡是沒有拒絕或未受到不選任裁定的候選國民法官,都有機會被隨機抽選為參與本案審判的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。
⚖️國民法官可以中途退出嗎?
原則上,一旦被選上國民法官,就必須全程到庭,不可以中途退出。
但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如果因為突發事件,使得國民法官無法繼續參與審判過程,法院仍然可以斟酌具體情形,裁定解任國民法官,由備位國民法官遞補擔任,讓案件能夠繼續審理。
⚖️國民法官可以請公假嗎?會不會受到雇主職務上的處分?
《國民法官法》第 39 條明文規定,國民擔任候選國民法官、國民法官(或備位國民法官)期間,其所屬機關(構)、學校、團體、公司、廠場應給予公假,雇主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。
所以,如果國民法官有請假的需求,法院會開立到庭證明書,讓國民法官作為向雇主請假的依據。
想了解更詳細的國民法官介紹,請參考留言區的司法院官網的連結👇👇

長者社區法網

【Hi, Tech!🚀「長者社區法網」陪你做個精明老友記】

各位老友記,要生活得安心又稱心,識得保護自己權益係關鍵!💡 今日就為大家介紹一個超實用嘅資訊「小幫手」👨‍⚖️——「長者社區法網」!

🔗 即刻瀏覽,升級你嘅精明指數:  
https://seniorclic.hk/zh/ 

呢個網站係由香港大學法律與科技研究中心承辦,專門為老友記而設,無論係處理住屋維修、保障投資積蓄,定係醫療福利同平安紙安排,網站都整理得清清楚楚,幫你將複雜嘅資訊變得由淺入深!😌~入面仲分好咗五大主題,貼心照顧大家嘅生活細節:

🏡 住屋資訊:
租屋、維修、業主權益全攻略。 

💡 醒目長者:
教你拆解騙案手法,保障辛苦賺返嚟嘅積蓄。

💼 工作與退休:
僱傭合約、強積金同福利資訊一手掌握。

🏥 健康與護理:
病人權利、預先醫療指示等重要資訊。

📜 告別人生:
處理遺囑(平安紙)同遺產程序,令人生規劃更圓滿。

💬大家對邊個主題最感興趣呢? 
歡迎喺留言區話俾我哋知,互相交流,一齊做個精明嘅「智」醒老友記!👍

#社會福利署 #老有所為活動計劃 #老有所為

被公司資遣勞保怎麼辦?

📢被公司資遣勞保怎麼辦?年資滿15年可申請自願續保!

面臨公司裁減資遣別慌張,如果同時符合以下2要件!
➡︎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以上
➡︎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

可以在離職退保當日起2年內申請繼續參加「勞工保險」✔️
可續保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。

勞保年資不中斷,保障未來請領老年給付權益!
詳細說明與申請方式,可參考勞保局官網:
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05059.html

#勞保 #保險權益葵花寶典

2026年7月7日 星期二

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刑法》第80條修正案,未成年遭受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權時效,正式改為「自被害人年滿20歲起算」。

今天(7/7)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刑法》第80條修正案,未成年遭受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權時效,正式改為「自被害人年滿20歲起算」。
勵馨基金會肯定立法院完成此次修法,也感謝所有長期投入修法工作的民間團體、實務工作者、專家學者與立法委員,共同推動制度向前邁進。
這項修法,不只是法律文字的調整,更代表國家開始正視一個長期存在卻經常被忽略的事實:性侵害造成的創傷,不會因時間過去而消失;倖存者願意說出口,也往往需要比法律規定更長的時間。
長期陪伴性侵害被害人的過程中,勵馨看見許多兒少倖存者,因年幼、恐懼、羞愧、遭受權勢控制,或擔心沒有人相信自己,而選擇沉默。
等到成年後,歷經漫長且艱辛的復原過程,終於可以嘗試揭露真相時,卻可能因追訴權時效已過,失去透過司法追究加害人的機會。
法律不應要求倖存者配合制度的時間,而應讓制度理解創傷復原的時間。
因此,勵馨多年來持續倡議修正《刑法》第80條,主張兒少性侵害案件的追訴權時效應重新檢討,讓司法制度更符合兒少保護及創傷知情精神。
此次修法三讀通過,是重要的一步,也回應了許多倖存者多年來的期待。
▍修法是開始,不是終點
這次修法,讓更多案件有機會進入司法程序,但真正的公平正義,仍需要持續完善制度。
一、建立符合創傷知情精神的證據法則
性侵害案件不應再以「沒有立即反抗」、「多年後才揭露」、「陳述不完全一致」等對創傷缺乏理解的標準,否定被害人的經驗。
勵馨持續主張建立更符合性侵害案件特性的證據法則,降低司法程序造成的二次傷害。
⠀⠀
二、打造更友善的司法環境
司法人員持續接受創傷知情及性別敏感度訓練,理解創傷如何影響記憶、陳述與求助歷程,避免因制度誤解,讓倖存者再次受到傷害。
三、完善證據保存及跨系統合作
持續強化醫療採證、證據保存、跨部會資訊銜接,以及法律扶助、心理諮商與社工陪伴等支持系統,降低被害人在追訴過程中的障礙。
四、深化預防教育
透過校園、家庭及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與兒少保護教育,建立尊重身體自主權與界限的觀念,才能從源頭降低性暴力的發生。
五、檢討追訴制度的完整性
此次修法保障的是未來案件,但對於過去因制度限制而喪失追訴機會的案件,社會仍應持續討論補救與制度改革的可能。
追訴犯罪是國家的責任,不應讓倖存者承擔制度不足的代價。
▍我們期待的不只是修法,而是社會一起改變
每一位倖存者願意說出自己的經歷,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當社會停止追問「為什麼現在才說」,改為理解創傷、願意傾聽並認真看待;當司法制度不再以刻板印象看待被害人的反應,而是用創傷知情的角度回應,每一次揭露,才更有機會走向公平與正義。
此次修法回應了部分制度問題,但仍未完全解決追訴權時效等制度,對倖存者造成的限制。
因此,勵馨基金會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,包括建立符合創傷知情精神的性侵害案件證據法則,並倡議取消性侵害犯罪追訴權時效限制,讓每一位倖存者,都不因時間流逝而失去追求正義的機會。
真正的制度進步,不只是修正一條法律,而是讓國家願意理解創傷,讓司法更靠近人,也讓每一位倖存者知道:你不必獨自面對。

新竹市敬老卡、愛心卡升級納入外僑長者與身障族群

新竹市大小事 🔰 最新市政福利
💕竹市敬老卡、愛心卡升級納入外僑長者與身障族群
https://reurl.cc/MW16k3 

經濟困難別怕!7情況可申請補助金,申請方式、金額總整理

🍊經濟困難別怕!7情況可申請補助金,申請方式、金額總整理👇https://orange.udn.com/orange/story/121418/8739590?utm_source=facebook&utm_medium=udnorange&utm_campaign=fbpos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