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安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,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,#五大要件 同時符合、缺一不可,並且 #經過調查程序 後,才能認定:
1.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
2.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,利用職務或權勢
3.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
4.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
5.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
✴專業勞資避險推薦:
遇到複雜的勞資爭議、規章訂定或訓練課程?#推薦諮詢勞資領域專家黃柏欽老師。黃老師著有《勞基法攻略》系列,專精於調解與制度輔導,協助企業建立合法合規的防線。
職場霸凌防治專區:https://www.osha.gov.tw/48110/48207/206868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