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災害救助項目 協助鄉親早日恢復家園
淹水達 50 公分以上,且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,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。
▶一般家戶:3.5萬
(屏東縣政府提升至1.5萬元、中央提升至2萬元)
▶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:4.5萬(屏東縣政府提升至1.5萬元、中央提升至3萬元)
災害損失稅捐減免
因強降雨淹水導致財務損失,災害發生後30日內申請。
🔸房屋稅:如因房屋淹水50公分以上,淹水樓層達免徵情形,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將依據鄉鎮市公所通過的淹水救助名冊勾稽,主動減免。
災害減免專區 https://reurl.cc/y70e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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