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📣113年度急難救助及急難紓困 審查標準報你知!
急難救助 是針對遭逢一時急難的民眾,及時給予救助使其得以渡過難關,透過本救助,讓一時陷困的民眾得以迅速恢復正常生活~
申請本市急難救助及急難紓困事由,以 #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 為限,同一傷病或同一事由,於同一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喔!
┃申請條件及申辦地點┃
⭐急難救助:申請人需設籍本市,符合相關條件,備齊文件後至戶籍地區公所申請。
⭐急難紓困:申請人需居住在本市(無需設籍本市),符合相關條件,備齊文件後就近至居住地區公所、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、本市各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、本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申請。
┃ 更多資訊 ┃
📌符合資格者,可至相關單位申請及洽詢:
➡️區公所資訊: https://gov.tw/hh2
➡️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資訊: https://gov.tw/tji
➡️本市各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資訊: https://gov.tw/UKX
➡️本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資訊: https://gov.tw/Uxf
➡️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資訊: https://gov.tw/jph
🔗申請文件及更多資訊,可洽社會局局網: https://gov.tw/BdC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