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提供「緊急避難包」內容物建議,提醒民眾避難包必須放在隨手可得處,包含以下6大類物品:
1.緊急糧食飲水:飲用水、餅乾、巧克力、防災食品、真空速食食品等,易開、不用加熱即可食用的簡單糧食。
2.醫療及清潔用品:優碘、棉花棒、溫度計、口罩、面紙及醫藥等,並且注意藥品保存時效及保存方式。
3.禦寒保暖衣物:輕便外套、內衣褲、毛巾、橡膠工作手套、雨衣、小毛毯、暖暖包等。
4.貴重物品和證件影本:少許現金零錢、身分證、健保卡及存摺影本等合法重要證件影本。
5.避難用鞋子。
6.其他如哨子、手電筒、收音機等。
7.整理後,緊急避難包放在大門口內玄關處,避難包物品每二個月內檢查,是否過期或需換新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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