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Q): 員工工作時受傷了,已經打電話給119了,還要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嗎?
(A): 需要視發生災害的狀況而定,事業單位勞動場所若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,雇主要在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:
一、發生死亡災害。
二、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。
三、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,且需住院治療。
四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。
雇主要立即採取必要的急救、搶救等措施,並要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、分析然後作成紀錄。上下班通勤中發生之交通事故及留院觀察無須通報哦!!未依法通報勞檢機構的話,會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所以若發生上述情況的職災,請記得除了協助送醫,還要通報勞動檢查機構喔!
參考連結:
1.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:https://reurl.cc/Gxj2Vd
2.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-事業單位職災通報 :https://reurl.cc/M0OK7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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